湖北出台措施为企业降成本
阅览次数:903 发布时间:2016-5-25 7:03:32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仅2016年就将直接为企业带来800亿元以上红利。
5月1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国税局,六家单位共同详细解读这些“惠企大餐”。其主要内容包括整治红顶中介取消中介机构执业限额,下调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保险费率降下来,运输费“双降”减少企业物流成本,降低行政收费、用电用气、银行收费。
湖北省编办将以整治“红顶中介”为重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解决中介服务“未脱钩”、“不规范”等问题。在企业名称登记、投资资格、住所登记等领域,率先在中部六省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湖北省财政厅从今年5月1日起将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调至1.5%,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这一下调,今年征收额将在2015年42.82亿元的基础上下降10.7亿元,也就是减轻企业负担10.7亿元。为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水平,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据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该省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截至2015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发放9.47个月,达到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前提条件。经测算,如该省将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2016年全省企业可少缴养老保险费20.4亿元,2017年企业可少缴养老保险费22.18亿元,两年全省企业可减少支出42.58亿元。同时,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
湖北省交通厅自6月1日起,将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降低10%左右。按该省现有通行费收入的规模测算,降低收费标准后,全年可降低社会通行成本约18亿元。届时,该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全国将处于较低水平。
湖北省物价局今年将对纳入该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收费资金缴入地方国库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新一轮的清理规范,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对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施普遍性降标,总体降幅30%左右。全省将通过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落实煤电价格联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措施,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4分/千瓦时,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2分/千瓦时以上,预计2016年降低企业成本24.3亿元。
湖北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5月1日,该省生活服务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四大行业纳税人都成功开具增值税发票,下一步,将确保6月份所有纳税人实现顺利申报。目前,省国税局正在对四大行业进行细分,逐项整理和发布减税择优方案,提供给纳税人参照,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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