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解读:湖北“僵尸企业”如何出清
阅览次数:911        发布时间:2016-5-23 19:21:03
    许多本应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低效无效甚至赔本赚吆喝的企业,却由于政府一再补贴而拯救于崩溃边缘,使得这些企业僵而不死、将死复生。《湖北省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僵尸企业”基本退出,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合理,全省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整体提升。
 
    什么是“僵尸企业”        总体目标 
    五大处置措施              职工如何安置? 
    为什么会出现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有哪些危害? 
 
  
    什么是“僵尸企业” 
       
    方案提出认定“僵尸企业”的参考标准:
 
  ——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
 
  ——资产负债率高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
 
  ——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
 
  ——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
 
  解读: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满足以上任何两项及以上条件,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即为“僵尸企业”。
 
  处置范围:
 
  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划清省市县事权,参照国家有关僵尸企业标准,慎重精准地确认僵尸企业处置范围,列出名录清单,有针对性地拿出处置措施。
 
  解读: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不搞一刀切,主要采用改革、市场、法治办法,因企制宜,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手段予以推进。
 
    总体目标
 
  2016年,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制定政策措施,以兼并重组、债务和解、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为主要途径,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取得突破,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力争到2020年,全省僵尸企业基本退出,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合理,全省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整体提升。
 
 
 
    五大处置措施
 
    方案提出了“停、帮、引、保、奖”五个方面的处置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针对财政补贴,方案提出“停”的处置方案——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停止对僵尸企业续贷,建立银行债权处置机制。
 
  “停”。即建立有利于把市场压力传导到僵尸企业的倒逼机制。
 
  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停止对僵尸企业续贷,建立银行债权处置机制。严禁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享受国家补助资金的僵尸企业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帮”。即建立有利于解决企业市场化退出实际困难的支持机制。
 
  僵尸企业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转产发展第三产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转产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可以5年为限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
 
  “引”。即建立有利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僵尸企业的引导机制。
 
  充分发挥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作用,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省内僵尸企业战略性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出台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省内外上市公司积极参与我省僵尸企业产业重组、战略重组。对僵尸企业承担建设的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支持僵尸企业兼并方继续建设运营,简化建设主体交接转移相关手续,并按原要求接受年度评估。
 
  “保”。即建立有利于退出企业员工平稳安置的兜底机制。
 
  各级财政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同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的职工安置。根据僵尸企业不同处置方式,依法分类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将僵尸企业退出需安置人员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奖”。即建立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对于处置僵尸企业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市(州),省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州)统筹资金的能力。
 
  省经信委相关人士:“僵尸企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但又难以顺利退出,加剧我国多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而资源这块蛋糕的总量相对有限,大量市场、政策、财政和金融支持等资源被“僵尸企业”霸占,留给其他企业的资源份额就会变少,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职工如何安置?
 
    “僵尸企业”退出后,职工怎么办?
 
  “帮”的处置措施提出:“僵尸企业”退出的划拨用地,政府土地收储机构参照土地评估价值确定补偿金,补偿金主要用于职工和债务处置;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优先支付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僵尸企业”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转产发展第三产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有限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引”的处置措施提出:建立有利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僵尸企业”的引导机制,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僵尸企业”战略性重组。
 
  “保”的处置措施提出:建立有利于退出企业员工平稳安置的兜底机制,将“僵尸企业”退出需安置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处置过程中稳岗补贴政策。切实做好退出企业员工就业培训工作,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
 
  “奖”的处置措施提出:建立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将处置“僵尸企业”、安置职工等内容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围。
 
    为什么会出现僵尸企业?
 
  1.政府过度保护因素。地方政府为了拉动本地经济,不断鼓励企业投资公用事业和竞争性领域,当这些同质化投资遭遇经济下行,很快成为企业的负累,而政府出于政绩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不愿企业倒闭破产,持续利用财政补贴和银行支持等手段,寄望于风险不在短期内暴露,不断累积的负债导致成为“僵尸企业”。
 
  2.结构调整因素。一些低端产业的企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低小散”企业,由于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转型升级难,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下,无法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不能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服务以及劳动者充分就业的机会,持续经营困难导致成为“僵尸企业”。
 
  3.市场竞争因素。一些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下,由于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意识,旗下产品和服务比较优势不明显,无法抢占市场先机,继而出现产品无市场、经营无利润,连年亏损,债务堆积,被市场“抛弃”导致成为“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有哪些危害?
 
  1.浪费社会资源。 “僵尸企业”需要银行和政府财政不断输血,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被无效占用,造成生产要素配置扭曲,社会资 源整体利用效率降低。
 
  2.扰乱市场秩序。 “僵尸企业”抢占了其他健康企业的资源与机会,缺失 主动创新、提高效率的动力,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破坏了市场优胜劣 汰的机制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3.脱离资产监管。 “僵尸企业”长期脱离监管机构的监管,资产质量差,经常出现产权归属不清、管理混乱的问题,资产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责任无从落实。
 
  4.损害职工权益。 “僵尸企业”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拖欠职工工资、社保情况严重,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职工队 伍稳定。
 
  5.形成金融风险。 “僵尸企业”不具备偿贷能力,也没有足够的资产偿还 贷款,造成银行不良贷款高速增加,甚至可能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结构介绍 | 新闻动态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