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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实现综保区企业用电退税
阅览次数:1159        发布时间:2015-7-9 7:42:31

保税区企业用电退税。7月3日,湖北省国税局副巡视员王季华及省市区电力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到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调研,专题研究解决海关特殊监管区生产型出口企业用电退税难题。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综保区内生产企业对购买的用于企业生产所耗用的水电气可按规定申报退税。

然而,东湖综合保税区目前注册企业123家,区内企业多以租赁方式开展业务,生产企业生产所耗用水电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在申报退税时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导致目前尚无一家企业真正享受到退税政策。

通过调研,结合园区生产企业实际,湖北省国税局和湖北省市区电力公司现场协调研究,决定在规范园区企业电表报装流程的前提下,根据生产企业实际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解决企业用电退税凭证问题。这使湖北省首次在特殊监管区域实现企业用电退税成为可能,同时为用水退税事宜提供了解决方向和模式。

据了解,此次调研对以联想MOTO为代表的一大批东湖综保区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和区域竞争力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也为后续进驻东湖综保区企业享受政策优惠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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