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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检察院五项举措给非公企业吃下"定心丸"
阅览次数:860        发布时间:2016-12-13 6:19:41

    荆门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整体介绍了“鄂检十条”出台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进展与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来自省、市两级的9家媒体代表和部分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了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克虎主持会议。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仕超整体介绍了“鄂检十条”出台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进展与成效。在提问环节,记者频频发问,该院佐以案例认真回答,充分展现了“正义检察”“阳光检务”的好形象。顾仕超表示,非公企业对司法公正问题十分关注。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加强了对涉及非公企业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诉讼监督案件的办理,着力维护了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涛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将建设性执法司法与严格公正司法统一起来,设身处地的为涉案企业着想,既依法严格办案,坚守法律底线,又讲究方式方法,充分考虑服务企业生存发展。该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蒋永斌强调,不管公有私有、国营民营、内企外企,都要“一碗水端平”,平等保护各类型企业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绝非意味着“法外开恩”,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严把办案质量,严守办案纪律,最大限度地保护、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打出了一套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组合拳”,让服务非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院严惩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大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26件28人,提起公诉64件91人;严查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造成非公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27件32人;加强涉企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提请)抗诉2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件。

  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因证据不足8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3名非公企业人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6人,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积极开展非公企业违法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对非公企业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9件,开展法治宣传224场次,涉及非公企业的行贿档案查询66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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