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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悉,省环保厅对10家长期超标排污企业进行督查,这也是新大气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次曝光超标排污的违法企业。
据通报,这10家企业中有4家平板玻璃企业和6家小火电企业,分别为: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沙洋县弘旺建材有限公司、武汉长利玻璃(汉南)有限公司、武汉长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
2015年以来,我省累计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平板玻璃和小火电行业企业立案处罚45次,罚款总金额1642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8起,处罚金额1333万元,另对7家企业正在启动按日计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