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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备案管理”
阅览次数:901        发布时间:2015-11-27 7:49:42

    明年1月1日起,省外建筑企业来鄂承揽业务,将取消备案管理。同时,省内市州不得设置“门槛”阻止外来企业进入本地建筑市场。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取消备案管理为省外建筑企业“松绑”

  省外建筑企业来湖北承揽业务,备案管理后才有招投标资格。从明年1月1日起,这一管理将被取消,企业或人员只需登录全省“电子平台”,所有信息将信息化管理。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来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将实行信息登记。只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登记,我省将对外公示企业、人员信息。

  同时,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审批手续也将简化,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该负责人表示,市州取消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阻止外来企业进入本地建筑市场。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违规条款,投标人的各类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新举措对本省建筑企业有何利好?昨日,一家外省在汉建筑企业负责人表示,省外建筑企业到湖北招投标,以前必须到住建部门备案,审批包括资金证明、诚信证明、备案证等各类文件。“放开建筑市场后,我们只要具备投标条件就可参与投标。这为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营造了宽松环境,湖北建筑行业竞争或更加激烈。”

  不再出具建筑企业“诚信证明”

  明年1月1日起,省住建厅也不再为出省承揽业务的省内建筑业企业出具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诚信证明”。如企业需要“诚信证明”参加投标的,可登录一体化平台打印相关证明。此外,废止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各分支机构停止在鄂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省内外建筑企业监管“一视同仁”。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项目主要人员变更是否符合规定,企业资质是否存在出借、挂靠问题,工程分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等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业企业,我省将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据悉,北京、广东、陕西等地已对外省建筑企业取消备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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