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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企业收“减负红包”释放活力
阅览次数:787        发布时间:2015-10-26 8:51:08
    全面贯彻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有令必行、落实有声。
 
    9月底,湖北吹响为企业减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号角,通过为企业减轻税赋、利用政策帮助企业创新等方式,湖北省地税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政策,出台为企业减负的具体措施,为企业减退税额超百亿元。
 
    激励之举大幅减税退税鼓励企业创新
 
    “通过落实优惠政策,为经济转型升级带来帮助。”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魏贵和10月23日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通过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湖北省国税系统共办理减免税退310亿元;今年前9个月累计落实各项减免退税164.5亿元。
 
    魏贵和介绍,湖北省“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12月实施以来,改革的红利持续释放,累计实现结构性减税73.79亿元,今年全省新办“营改增”2.5万户试点纳税人中,现代服务业有1.94万户,占77.6%,“营改增”释放的产业导向,吸引更多资源向服务业集聚,激励现代服务业发展。
    
    “用足、用活出口退税政策,助力外贸企业‘扬帆出海’。”魏贵和说,去年湖北办理出口退税121.8亿元,今年前9个月累计办理111.5亿元,同比增长35%,通过下发审批权、对纳税信誉好的一类企业“先退后审”等政策,审批时限由过去最长两个月压缩到两个工作日,缩短了退税款到付时间,促进了湖北外贸额稳定增长。
 
    湖北省地税局副局长杨绪春介绍,湖北去年共落实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等税收优惠50.8亿元。比如,对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内的经营者实行营业税免税政策,从2014年10月1日起,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3万元,营业税免税政策使全省19.5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好处,全年共减免税11.85亿元。
 
    今年10月1日起,国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税额在3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按减半后再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全省共2.8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此项政策,每年少缴税收1.7亿元。
 
    杨绪春介绍,还有鼓励创新创业、重组并购、鼓励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多项税收政策,预计今年全年,湖北省各类企业享受的地方税收减免税将超过55亿元。
 
    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严志刚表示,该局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24.4万份,签证金额131.6亿美元,帮助企业减免国外关税4.2亿美元。
 
    破冰之举创新药品优先注册审评审批
 
    “用好食药行政监管这只‘有形之手’,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湖北省食药监局局长李昌海介绍,今年该局充分利用国家药品技术转让审评工作授权,先后帮助企业将其他省市15个药品生产文号顺利转移到湖北,有效盘活“休眠”的药品文号资源,促进了产品的换代升级,扶持湖北省药品企业不断创新发展。
 
    今年9月,湖北省食药监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创新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20条帮扶措施,其中,创新药品优先注册审评审批、引导企业开拓“互联网+”产业等不乏为破冰之举,旨在充分激发湖北省食品医药经济活力、发展动力和创造力,推动湖北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湖北省食药监局还出台文件规定批发市场、零售经营者向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单位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开具“一票通”,随附“一票通”的食用农产品,可不再索取其他产地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李昌海说,此举既可追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又避免了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的人力与资源浪费。
 
    同时,湖北省级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在利用各种各样的政策,帮助企业创新发展。魏贵和介绍,湖北省国税系统除了收税外,还主动解纳税人之所忧,当好“走出去”企业后盾,为 “走出去”企业税收沙龙提供政策咨询辅导、涉税风险提示、税收权益保障等服务。比如,今年3月,其帮助华新水泥成功办理境外维权案,避免了近500万美元的税收损失。
 
    湖北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能海介绍,去年该厅与人行武汉分行共同推行主办行制度,由农业发展银行对口支持龙头企业,去年一年,共为90家龙头企业提供融资余额14亿元。此外,还积极搭建科企对接平台,组织专家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科技研发创新能力;组织展示展销,引导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和宣传推广。
 
    严管之举处级干部对企业“不作为”被免职
 
    “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动则责咎。”湖北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安监局先后开展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了安全生产领域指定服务、变相收费等问题。
 
    刘旭辉介绍,湖北全省安监系统共有8人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处理,含省局机关干部两名,市、县安监局干部5名。其中,一名省机关处级干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迟迟不予办理被免职,一名市州局长、4名县局局长或副局长,因为办事推诿、指定中介组织服务,以协会名义收费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问责处分。
 
    同时,湖北省级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在开展涉及收费检查等行动,减轻企业负担。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尹正民介绍,该单位加大对业扩报装和供电服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并集中通报4起涉及农村用电违规收费、私揽用户工程典型案件,解除劳动合同两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经济处罚14000元。
 
    “对未按项目、标准收费的现象,核实一起,责令改正一起;对应该退还企业的收费,限期退还。”李昌海介绍,今年以来,湖北省食药局两次在全省系统开展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截至10月1日,已将应退还企业的59.87万元全部退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销号式管理,逐项追踪,限时销号。
 
    徐能海介绍,湖北省农业厅单位会同物价、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行为严肃查处,并对受处罚的单位、单位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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