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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企业融资被骗70万 嫌疑人逍遥法外
阅览次数:1178        发布时间:2015-7-21 9:52:59

    企业发展过程中急需流动资金,却一不小心掉入骗子的陷阱。7月20日,湖北一企业负责人高吉安给荆楚网打来电话称,他在2008年遭遇到融资骗局,被骗的70万元至今仍未讨回。

  2008年,时任浠水县南天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后称南天医药)副总经理的高吉安,为筹集流动资金盘活生产。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在咸宁市某检察院工作的刘文辉,此人表示能帮他找到融贷款1000万港币的香港投行。

  南天医药一行人到香港考察时,自称是香港东盟工商联合会国泰投行(后称国泰投行)代理人的余某和龙某,要求对公司原件进行审核并公证。随后,刘文辉收取了5万元公证费,并打了收条。

  4月初,南天医药与国泰投行签订协议,约定南天医药以化工项目、土地、企业资产等为抵押,获取一千万港币的融资。双方还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即国泰投行在银行办理好手续后,南天医药需立即支付60万元利息作为酬劳。

  协议签订后不久,刘文辉给高吉安出示一张外汇汇票,称1000万融资款已到,需委托一家能接受外汇的公司代收。4月19日,高先生在找到一家代收公司后,和刘文辉来到银行。银行告诉高先生,银行账户上确实多了一笔业务,但7天后才能操作;此外,需要验证汇票的真实性。

  “刘文辉和余某向我保证,钱已经到账,让我先行支付利息款”,高吉安称,在他们的游说下,他向一家投资担保公司拆借高息贷款60万元,并将钱打到了刘文辉指定的账户上。半个月后,高吉安终于收到银行的通知单,但是等来的不是融资巨款,而是一纸对方账户已经关闭的告知单。

  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负责人解释,汇票托收有一个流程,看到对方提供的汇票单,不代表已入账。从当事人描述的情况来看,对方提供的票据有一个7天的冻结期,这期间内可以退票及追索,将钱撤回,可能有人利用汇票的时间差“虚晃一枪”。

  事发后,高吉安多次去咸宁找刘文辉,并讨要之前支付款项,但刘文辉以诸多借口推迟;最后,干脆消失不见。高吉安提供的证据显示,经刘文辉手从他们那拿走的钱,除了5万公证费和60万利息,还有相关费用5万元,共计70万元。根据高吉安提供的电话,记者多次联系刘文辉未果。

  2011年,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该局经侦大队一名姓胡的队长表示,已对刘文辉采取监视居住,该案在证据收集完整后,将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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