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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放宽企业命名限制 企业未满周岁就可更名
阅览次数:1047        发布时间:2015-7-15 15:41:16

公司想改个名字讨个彩头,以往得硬着头皮等到注册运行满一年。从10日起,只要提出申请说明原因,企业名称可以想换就换,不再受时间限制。

近日,省工商局向全省工商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放宽企业命名限制,下放部分核准权,为大众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放宽企业命名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无投资关系的集团成员企业,提交集团管理机构许可使用文件,可申请在本企业名称中冠用该集团名称;只要不重名,企业名称中可冠用本省行政区划和投资方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比如湖南某企业在宜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中就可同时含有“湖南”和“宜昌”;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可冠用省行政区划名,而此前所有的合伙企业名称中都不能含有“湖北”。

有三种情况的企业名称核准无需再由省工商局办理:冠省名企业开设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准;省外企业、无行政区划企业设立“湖北分公司”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准;省市县级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县工商部门核准。

作者:陈希 上官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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